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简称“自考”)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创立和实施,确立为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由省考委联合主考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考生在选择报考相应的专业以后,按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该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在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合格后,即可按要求申请办理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符合条件的可自行申请学士学位。
我校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18年9月,根据改革总体部署,转制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是(消防工程专业自学考试本科)的主考院校。
一、【专业介绍】:
消防工程专业通过大量的实践环节,增强理论教学效果,强化学生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创新思维与动手能力的培养。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消防工程技术和灭火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公安消防部队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消防工程技术与管理和灭火救援指挥方面工作的工科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消防工程专业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学生主要学习消防工程、土木工程、安全管理和管理学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消防技术标准审核、监督管理和组织指挥等方面机能的基本训练,具有消防监督、队伍管理和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的基本能力。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考生,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未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但在读中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年可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官网报名或通过助学单位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等信息以相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学习与考试】: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学习,无需脱产学习备考。也可通过助学单位进行学习计划,由助学单位提供相关科目的学习资料并负责全程的考试助学工作。
五、【毕业】:
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六、【报考咨询】:
田老师:1 7 6 0 0 2 8 3 9 8 5 (电 话/微 信)
Q Q: 2 6 0 7 0 2 7 6 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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